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需要申请办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许可证审批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金管家为您服务,同时为保证时效,需要您及时准备相关资料
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设立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已设立公司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加盖公章);
9、劳务派遣协议文本(加盖公章)。